一、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、公路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制定全市公路行业发展战略、规划并监督实施。
二、组织编制全市公路行业的发展规划,制订公路基础设施建设、养护、费收、管理、专业汽车渡口和科技教育等计划,并监督执行。
三、负责全市公路建设、工程质量、工程预算审批、汽车渡口等行业管理,培育和管理公路建设市场,负责全市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。
四、负责全市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、养护管理和全市公路通行费、专业汽车渡口过渡费的征收、稽查、使用、管理工作,并组织公路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。
五、负责全市公路建养等资金筹措和公路行业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;负责全市公路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。